去年的三月份,丙尔金——被人们称为所谓的“无毒、无氰”清洁镀金新型工艺,化工行业内都满心欢喜的期待它能像人们所说的颠覆整个电镀金行业。但是让人们大跌眼镜的是,时隔一个月,这项“创新技术”突然卷入被举报为“剧毒”的漩涡。
时至今日,发改委规定的“限期淘汰”时间已逝去近半年。现在,被宣布“暂缓淘汰”的工艺命运又从此刻掀起了一番狂潮,它今后将何去何从呢?
2013年4月2日,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根据举报,在江门博成电子有限公司查获22瓶丙尔金产品,并从中检测出剧毒物质,随即对“丙尔金”的制造商河南省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3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关于丙尔金危险性鉴定有关事项的声明”称,“丙尔金”申报成分和含量信息严重失实,含有有毒成分氰化亚金钾。丙尔金“无毒”谎言从此被揭穿。
2013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声明:因“丙尔金”信息失真、不具备可替代性,故暂缓执行“关于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2014年11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4286号文件正式宣告:“‘丙尔金’产品专利权全部无效”。
2014年12月,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三门峡恒生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新茹有期徒刑5年。该公司董事长张群刚、总经理张磊父子目前尚被警方通缉中。
调查发现,在国内从事氰化镀金上下游产业的很多是香港公司投资的企业,由“限期淘汰”到“暂缓淘汰”,这一些企业经历了紧张焦虑、从悲到喜、再忧愁不断的多种感受。而目前,在“暂缓淘汰”政策下,企业信心不稳、贷款受限、改扩建不获批等种种问题浮现出来。这些,从香港三大商会给国家发改委的函中也得到了印证。
可能在发改委看来,“暂缓淘汰”就是不淘汰了,只不过没有表述的那么直接,毕竟,年初刚宣布淘汰,马上改口称“不淘汰”在面子上、在公信力上都不好看。然而从企业的实际遭遇来讲,“暂缓淘汰”与“不淘汰”却是天壤之别。
考虑到未来发展,不少企业正在计划搬迁到东南亚。香港工业总会在函中表示,由于国家只是暂缓淘汰氰化镀金工艺,银行对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很有戒心,不愿向企业发放贷款。以从事电子、首饰电镀业务的企业为例,氰化亚金钾是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目前市价为每100克1.3万元人民币(6.1982,-0.0013,-0.02%),以一家普通的中小型电镀企业为例,每月需要买入60-70公斤氰化亚金钾,资金已达到780-910万人民币。若企业没办法得到银行贷款,很难购买所需原料,经营压力巨大。企业需要银行贷款扩大生产线以增加产能也遇到困难。
另外,由于氰化镀金属于国家要求“暂缓淘汰”工艺之列,镀金工厂的各种扩建、改建计划、环评、报批程序的申请均难以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搁置。香港工业总会的一些会员企业表示,他们就扩建或搬迁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部门以氰化金钾镀金工艺属于暂缓淘汰的工艺为由,拒绝企业申请。
香港电镀业商会和香港表面处理学会表示,氰化镀金技术是目前世界上广泛被认可和使用、且先进可靠的镀金技术,符合环保要求。现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地都一直在用氰化镀金。氰化镀金仍是现在镀金工艺的为唯一选择,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
为此,香港三大商会和范徐丽泰和蔡素玉代表一样,都提议发改委在有确实可取代氰化金钾的原料出现之前,将相关工艺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剔除。
国家行政学院马庆钰教授表示,在淘汰氰化镀金工艺的事情上,发改委前期决策准备没做好,被虚假材料蒙蔽,出现了判断失误,使政策本身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产业政策的调整,要仔细权衡对行业和产业也许会出现的影响,政策的进退、张弛都不能草率决定。”马庆钰教授指出,目前的“暂缓淘汰”导致地方在执行上消极响应和观望犹豫,无形中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形成了围堵和阻力。
马庆钰认为,目前的“暧昧”决定,体现了发改委不想承认判断失误这一事实。他建议发改委及时出台解释性文件,公开承认现状,在无替代技术的情况下,保留原有工艺,确保行业和企业正常运转。
今年二月份,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等10部门共同修订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并于5月1日开始执行。新目录中,编号为1698的氰化金钾和编号为1699的氰化亚金钾,已不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
业内人士表示,依照国家规定,“剧毒”危险化学品在购销、运输时,必须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方可实施,否则属于违反法律。而现在氰化金钾和氰化亚金钾已经剔除了“剧毒”标签,按照普通危险化学品来操作就可以。从环保角度来讲,氰化金钾对环境的危害已经被认可降低了。
中国电子电镀专委会专家这样认为,必须科学对待氰化电镀工艺,只要加强管理,其危害性是可控的。此外,在无氰镀金工艺尚未成熟的现状下,氰化镀金工艺暂时不宜作为落后工艺处理。
有关人士指出,为保证行业和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发改委能不能变通一下,即便现在不改变“暂缓淘汰”的说法,是不是能够另行下发一个通知,确认传统的氰化镀金工艺可以正常使用、以保证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转,并呼吁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以正常的态度面对镀金企业的需求呢?
我们不能过多指责发改委,因为发改委也是受害者,它被一项伪装得比较高明的技术给骗了。但是现在的受害方已经转移到了镀金行业和企业身上,属于“躺着中枪”。
不过,在发现所谓的“先进的技术”实属造假后,迅速给原有技术正名是不是更好?如果近期没有可替代技术出现,我们能依靠的,还是原有技术。让原有技术因造假技术而承担本不该出现的后果,恐怕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