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电镀职业工业系统,有用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电镀职业健康、标准和可持续发展,依据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令和法规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高的辅导定见》(浙政发〔2011〕107号)和《关于清晰电镀职业整治提高办理要求的告诉》(浙环发〔2012〕61号)等文件精力,我办决议在全区展开电镀职业污染整治“零点举动”。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二、2013年1月1日零点曾经,对未经过整治检验、原地整治提高的电镀企业,一概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三、2013年1月1日零点曾经,对拟搬入园而未能完结搬家的电镀企业,一概依法责令中止出产。四、有关电镀企业必定充分认识电镀职业污染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活跃采纳比较有用办法,仔细做好中止出产、污染物防治、职工安顿等作业,根绝产生环境污染事端,实在保护社会安定。
五、慈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区电镀职业污染整治“零点举动”中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查看。对拒不履行责令停产决议持续违法出产或许停产不完全的电镀企业,依法采纳强制办法,坚决执行到位;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法令来追究其有关规定法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