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3-1-3-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深圳证券交易所: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鸿日达”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东吴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和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人制作的招股说明书相同。
4.3-1-3-3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简介公司名称: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5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6月27日整体变更日期:2020年10月9日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西侧营业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167万股联系方式(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公司系专门干精密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至今,从始至终坚持以研发为核心、以品质为基石、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口碑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精密连接器产品,形成了以连接器为主、以精密机构件为辅的产品体系。
5.(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公司一直秉承以研发为可持续发展核心的理念,对精密连接器领域的关键技术持续投入,建立了涵盖产品的研发设计、精密模具的开发加工、产品精密加工技术全流程的技术体系,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规范,同时相关技术在产3-1-3-4品应用过程中不断地升级和积累,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6.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详细情况如下:序号技术类别核心技术名称应用产品技术来源1产品研发防水Type-C开发技术Type-C连接器自主研发2多合一卡座开发技术卡座连接器自主研发3注塑技术全自动多料带一体成型技术全系列新产品自主研发4冲压技术高精密端子折弯技术BTB连接器自主研发5深抽引壳开发技术Type-C连接器自主研发6自动化技术组装、检测、包装一体式自动机技术全系列新产品自主研发7全自动连线点胶技术Type-C连接器自主研发8电镀技术先金属埋入成型后电镀技术BTB、I/O连接器自主研发9微小端子中间露镍技术BTB、ZIF连接器自主研发10MIM技术微小型高精密结构MIM技术MIM结构件自主研发(1)防水Type-C开发技术基于USB3.1规范而衍生的Type-C连接器,不但可以集成充电、音频信号传输等功能,同时还具有支持正反拔插、传输速率快和传输功率高等优点,已逐步取代传统的USBTypeA、B,MICROUSB,HDMI等连接器,成为标准接口已是大势所趋。
7.随着终端运用领域多样化及复杂环境应用的需求,具备防水性能的Type-C连接器需求凸显,目前已普遍的应用在如防水手机、高速数据传输电脑终端、服务器、水上应用电子设备等高端电子科技类产品中。
8.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打磨出一套防水Type-C连接器成熟解决方案,针对Type-C连接器的本体、头部与机壳、型腔尾部三个部位专门进行防水处理,来保证了Type-C连接器的整体防水效果。
9.对于Type-C连接器本体四周,公司采用抽引壳或MIM件设计,解决了缝隙、防水及强度问题。
10.产品头部与机壳接触部位,公司利用自主开发的全自动连线点胶技术,通过在抽引壳头部点弹性UV胶固化,实现与机壳互配防水,与在抽引壳头部成型液态硅胶圈的密封方式相比,此方式在保证产品的质量的同时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11.对于型腔尾部,公司针对具体产品的结构特点,验证出合理的点胶路径、点胶参数、固化条件等,采用环氧胶点胶方式来进行密封。
12.公司对Type-C连接器防水设计及工艺流程一直在优化,目前生产的Type-C连接器可达到IPX8防水等级标准。
13.3-1-3-5公司防水Type-C连接器解决方案图示:上图Type-C连接器为铁壳组合件结构,铁壳组件由主体抽引壳、外抽引壳、内抽引壳及外铁壳通过激光点焊组合而成。
14.主体抽引壳用于本体防水,抽引壳头部点焊后通过点UV胶固定,型腔尾部采用环氧胶点胶方式来进行密封。
15.整项制程需要综合运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铁壳抽引技术、多头激光点焊技术、连续点焊自动化技术、全自动连线点胶技术、多模组连线测气密性技术来实现。
16.(2)多合一卡座开发技术卡座连接器主要运用于包括手机、电脑、车载、智能手表等的SIM卡与T卡的插入与连接,经历了从NormalSIMCard、MicroSIMCard、NanoSIMCard、T-FlashCard的升级换代,形态及外观尺寸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SIM卡与T卡的形态结构演变:作为公司主要经营产品系列之一的卡座连接器,经过多年技术沉淀,已拥有各种产品系列,可充分满足市场的各类终端需求,其中多合一卡座技术已达到市场同类领先水平。
多合一卡座系将两到三张卡的容卡与接触功能点合在一个冲压件上,同时进3-1-3-6行接触导通并互不干扰,以此来实现双卡双待及拓展储存空间的需求。
多合一卡座产品在设计及生产方面较为复杂,要解决的技术难点在于薄壁塑胶主体高温后易翘曲变形及空焊的风险。
通过选择正真适合的塑胶用料,运用端子骨架多梁稳定化及埋入成型塑胶孤岛化设计,同时严控冲压铁壳中十多个焊脚平面度,保证平面度在0.035mm以内,实现铁壳与塑胶主体微间隙配合,从而确保多合一卡座产品无翘曲,焊板质量良好。
(3)全自动多料带一体成型技术注塑成型是塑胶零件生产的重要环节,系将塑胶原材料高温熔化后注入塑胶模腔内,成型出所需要的形状与尺寸。
公司注塑成型工序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纯塑胶注塑成型,另一类为金属埋入成型,即将多条金属料带同时埋入模具中注塑成型,该项工艺制程难度远高于纯塑胶成型。
目前公司基本的产品系列如Type-C母座、叠层卡座、大电流BTB等,在主体塑胶注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均运用了全自动多料带一体成型技术,在保证产品的质量的同时,精简了工艺流程,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
以16PinType-C母座为例,其塑胶主体要经历两次注塑成型,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拉带模组结构,将上端子、下端子、接地片三料带合一的方式同时埋入成型模具,配合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折料及检验机、自动组装拉料机,一体化的完成注塑成型的过程。
第一次成型时,左右两排同时进料送入两组共6个料带,上/下端子与接地片通过主副料带搭配实现同步走料,模具定位针插入料带同心圆孔定位,确保各组三个料带的尾部和头部位置精准;上/下端子及接地片通过交错压料,确保3层料带有稳定的间距,产品无搭接短路风险。
经过多次升级优化,公司目前16PinType-C母座一次成型可实现40穴生产,一次成型后连接自主研发的自动折料及检验机,实现连线自动裁切折料,同步检验产品重点尺寸、外观溢胶、毛边等问题。
第二次成型前,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自动组装拉料机组装固定钢片并且自动检验组装外观,做到与成型模具连线同步生产,二次成型可实现40穴生产,注塑成型后连接公司自主研发的AOI自动机,对产品重点尺寸、外观溢胶、毛边、电测短路等进行连线Type-C母座注塑成型过程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及经验积累,公司的全自动多料带一体成型技术在同行业中已达到领先水平。
(4)高精密端子折弯技术端子折弯系将金属板材通过送料机送入冲压模具中进行连续冲压形成。
公司针对0.06mm-0.08mm薄板铜材冲压、间距0.35mm-0.4mm结构较为复杂的折弯端子,探索出一套成熟的冲压工艺。
在产品开发初期,研发团队需对端子选料、产品结构形状等进行有限元力量及降服状况分析。
模具排版后,由冲压技术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做技术评审,针对端子结色、模具排料、折弯顺序、刀口拆分、重点管控尺寸、产品连料等进行详细多次评审,确保所开发端子模具的一次成功率。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导入AOI检验设备,端子重要尺寸100%连线检验,数据实时收集反馈,确保生产端子的一致性。
3-1-3-8冲压端子折弯形态变化(5)深抽引壳开发技术深抽引壳因成本、外观、产品强度、防水能力等方面的诸多优势,在Type-C连接器中广泛应用。
抽引成型最重要的包含以下两个步骤:板材裁切步骤,依照所设计的金属壳体的形状,在板材上裁切出足够成型该金属壳体所需面积的板料;连续抽引步骤,在裁切所得的板料上以抽引技术连续冲压抽引若干次,在抽引过程中所使用的冲子形状按连续冲压的顺序逐渐接近于所设计的金属壳体的框口形状,直至获得完全成型的金属壳体框口。
针对此风险,公司在排料时采用曲折连料方式,使抽引过程中边料圆孔精度不受影响,抽引靠模仁自身定位,以模仁加工、抛光精度、取放间隙的合理性确保四个R角的一致性。
3-1-3-9图二中,此处是先进行大端抽引,之后再进行小端抽引,大端和小端过渡区域变化比较剧烈,材料也许会出现硬化,在后续抽引过程中,过渡区域有极大几率会出现不平、开裂及模痕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对零件做镜面放电、抛光,零件内壁做渗氮处理,以此来降低抽引过程中材料和零件摩擦力,减小开裂及模痕。
(6)组装、检测、包装一体式自动机技术在精密制造领域,自动化技术是保证产品质量和批量生产的前提。
公司配备专业的自动化结构设计和电气设计人员,通过引入各类先进的自动化视觉检验设备、电测机、点焊机等设备,结合产品结构,改良出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专用定制化设备,设计出一套从拉带送料、组装、检验、包装一体式的自动化生产的基本工艺,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标准产出,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水平。
公司设计的一体式全自动生产线最重要的包含上料、冲切、组装铆合、外观检验、电气测试、成品尺寸AOI自动检验、自动包装打码等模块,通过相应功能的自动机有效设计及拼装,组成一条完整的全自动生产线。
针对不一样的产品系列结构差异,公司借鉴现有成熟自动机结构,在各段自动机优化改良的基础上,进行拆分重组达到快速换线的效果,完成产品品种的快速有效切换,积极做出响应客户多产品多批次的弹性需求,实现了高效的柔性化生产。
目前,公司自动化生产率达到97%以上,同种类型的产品可由一人同时操作多台自动机,在部分自动机工位,已实现智能机械手取代人工进行搬运、摆件等动作,大幅度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7)全自动连线点胶技术为满足防水Type-C连接器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自主开发了防水Type-C一体式自动机,包括点焊铁壳、组装塑胶主体、检验点焊外观/力量、连线点胶、检验点胶外观、导通耐压测试、气密性测试、检验尺寸包装等功能模块,实现了全流程的自动化生产。
其中全自动连线点胶技术为公司独创工艺,解决了常规单个摆盘取放产品效率低、品质不稳定等问题。
自动连线点胶系通过副铁壳与抽引壳点焊后,由副铁壳料带走料,将塑胶主3-1-3-10体裁切后组装到铁壳半成品中进行连线点胶。
为了使胶水准确点到点胶槽中,需要尽可能缩短点胶头到产品点胶槽的距离,公司通过两种方法来实现:一是采用把铁壳料带折弯一定角度,使点胶头方便接近产品点胶槽,点胶后铁壳料带会恢复折弯角度,继续连料完成后面工序动作;二是向点胶机厂商定制锥度更小的点胶头,缩短喷射点胶头与产品点胶槽距离,达到平稳点胶效果。
目前公司通过全自动连线点胶技术,单个产品点胶时间能缩短到0.8秒,处于业界领先水平。
防水Type-C自动连线)先金属埋入成型后电镀技术为实现防氧化、抗腐蚀、高导电等性能,连接器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需对端子、铁壳等五金件进行电镀镍、金等表面加工处理。
常规的连接器制程为冲压-电镀-金属埋入成型,为解决BTB公端端子焊接时锡膏从焊接区爬到功能区的问题,端子中间需要露镍,公司对电镀工艺调整为冲压-金属埋入成型-电镀。
采用先金属埋入成型后电镀技术,成型塑胶和电镀药水需要相互匹配,经过电镀水洗、药水腐蚀、烘烤等工序,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前提下,端子达到稳定的隔镍效果,能够保持良好的焊接能力,同时节省用金量,提升电镀效率。
(9)微小端子中间露镍技术在BTB及ZIF等微小端子电镀过程中,为保证镀金膜厚度及上锡效果,避免焊接时锡膏沿端子焊脚爬到功能区,会在端子焊接区与功能区中间部位进行阻隔处理,传统解决方式为通过激光将镀金层剥离来阻止爬锡路径,但该制程存在效率低,易损伤镀镍层,使端子底材暴露在空气中,从而腐蚀氧化。
公司通过不断3-1-3-11探索,掌握了更先进的微小端子中间露镍技术。
在端子电镀过程中,通过在电镀线体中加入精密点镀设备,结合产品结构,设计出与产品贴合度极高的点镀轮,采用小孔点镀模式,在端子焊接区与功能区之间点镀出四周露镍区域,满足微小端子镀层要求及焊接上锡性能。
目前公司运用此技术生产的Pin0.35、Pin0.4BTB母端端子、ZIF端子均已实现批量生产。
(10)微小型高精密结构MIM技术MIM技术结合了塑料注射成形和粉末冶金等方法的技术优点,不仅仅具备常规粉末冶金工艺工序少、无切削或少切削、经济效益高等优点,同时,克服了传统粉末冶金工艺制品材质不均匀、力学性能低、薄壁不易成形及结构较为复杂的主要缺点,可用来生产各种形状复杂、性能好、外观精致的金属零件。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已经掌握了微小型高精密结构MIM技术,通过环形浇口填充和自动顶出冲切实现成型,降低产品浇口内应力对产品稳定性的影响,透过模具设计技术及优化烧结参数补偿,可使产品烧结成功批次率达到100%,实现大批量稳定生产。
目前公司MIM产品的关键尺寸可控制在±0.01mm内,可生产0.15mm厚的薄件,加工精度高。
2、发行人的研发水平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组建了专业素质过硬、开发经验比较丰富的开发团队,为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及人才保障。
公司专注于精密连接器产品和工艺的优化与创新,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与研发实力,先后被评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高精密高性能多功能电连接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和“昆山市企业技术中心”。
3-1-3-12(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47,984.1650,107.2038,468.18非流动资产合计47,150.7046,363.6338,452.14资产总计95,134.8696,470.8376,920.32流动负债合计52,465.8959,157.4353,662.51非流动负债合计5,225.005,614.33497.19负债合计57,690.8964,771.7554,159.70所有者权益合计37,443.9731,699.0822,760.6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5,134.8696,470.8376,920.32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营业总收入61,825.9760,548.5048,182.20营业总成本54,731.6452,410.3743,727.96营业利润6,792.646,627.973,216.21利润总额7,082.946,629.354,114.08净利润6,461.606,212.953,824.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2.416,018.153,774.92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0.66-2,855.665,766.7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42.76-9,392.15-12,896.8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5.2712,454.0311,795.3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05.390.364,661.473-1-3-134、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0.910.850.72速动比率(倍)0.590.620.5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6.18%72.19%71.8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36%0.25%0.44%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983.042.72存货周转率(次/年)2.603.073.0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4,130.0312,492.087,990.23利息保障倍数(倍)7.848.1910.4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3-0.180.40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3-0.3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净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有关经营情况及业务特点,本保荐机构特对以下风险做出提示和说明:3-1-3-141、创新风险公司研发、生产的精密连接器、精密机构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及周边产品、耳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
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迭代快的特点,相关产品的性能指标、复杂程度及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和工艺要求不断提高。
公司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提高设计能力、精密制造能力,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技术风险(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公司的研发能力直接影响到市场开拓、产品质量稳定性、生产运营效率等方面,是决定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更新升级快,客户不断推陈出新更新换代产品,在新产品中应用新的技术和工艺,相应要求公司的研发水平与行业发展及客户需求相配套。
若公司未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未能研发或储备符合客户未来需求的相关技术,公司将面临行业或客户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研发失败风险精密连接器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行业内企业为巩固、提升竞争力需持续进行精密模具设计开发、精密连接器设计开发、模具及产品加工生产工艺升级、改进等各环节的研发投入。
由于研发技术的未来产业化和市场化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研发方向、研发产品、研发技术路线等未达预期或未能适应行业或客户未来需求,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将难以带来经济效益,公司面临研发失败的风险。
(3)核心技术外泄风险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及公司核心技术系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的关键。
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骨干技术人才流失、竞争对手不当竞3-1-3-15争等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外泄,则将影响公司技术竞争力和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公司面临核心技术外泄风险。
3、经营风险(1)客户行业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手机及其周边产品、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行业,公司客户所属行业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领域。
未来,若消费电子行业发展速度放缓或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面临主要客户集中于消费电子行业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镀材料、金属材料、塑胶材料、外购件等,直接材料占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40.37%,占比较高。
在产品售价及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若发行人直接材料价格上涨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1.13%、1.42%及1.47%;若发行人直接材料价格上涨20%,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4.53%、5.67%及5.89%,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强。
2021年,发行人铜材、不锈钢、塑胶材料及钯盐的采购价格较上年分别上涨了35.59%、8.56%、5.14%及6.23%,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1.93%、-0.32%、-0.25%及-0.13%;金盐的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4.63%,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0.30%,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影响。
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受到宏观经济、市场供需及政策层面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
虽然公司通过不断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等方法来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但公司仍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3)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性支出持续增长。
虽然公司持续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等方式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但未来几3-1-3-16年,如果国内生产制造型企业的人力成本持续上涨,公司存在因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导致未来经营利润下降的风险。
(4)环保风险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同时冲压等工序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随着大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严格监管,公司如果因管理疏忽或者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出现环保事故,可能会给公司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违反环保相关律法法规,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子公司东台润田从事电镀等表面处理加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若东台润田因电镀生产过程中违反环保相关要求而未能持续通过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下游手机行业产销规模下降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手机生产制造,公司业务发展与全球手机行业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
手机行业与宏观经济、居民消费关联度较高,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居民消费旺盛时,手机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居民消费低迷时,手机消费萎缩。
2011年至2016年,全球手机销量呈持续增长态势,2017年以来,随着手机普及率的饱和以及全球经济放缓,手机行业经历多年的繁荣发展后目前处于平稳发展期,若未来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居民消费低迷,全球手机产销量可能有所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自2017年以来,随着手机普及率的饱和以及全球经济放缓,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获取新项目订单,不排除部分竞争对手可能采取低价竞争策略从而导致公司部分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情形。
若公司不能持续地进行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及时地响应客户的诉求、或无法在成本控制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或无法获得新项目订单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7)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预计会有大幅度的增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建设期和投产期,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收益存在一定的周期,公司净利润的3-1-3-17增长短期内可能无法与公司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
因而,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下降,产生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目前,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若我国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成效不能保持或出现疫情反弹,境外疫情尤其是公司销售的重点国家或地区出现疫情进一步发展,则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将会持续受到不利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存在因此下降的风险。
(9)下游客户产品迭代对发行人收入稳定性带来的风险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且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生产,消费电子产品具有技术升级较快,产品迭代周期较短的特点。
报告期内,受下游客户产品迭代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对小米等部分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出现过大幅波动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小米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251.60万元、1,435.78万元及3,491.89万元,各期波动较大。
因产品迭代或其他原因导致下游客户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时,发行人存在不能与客户保持持续合作关系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收入稳定性带来一定的影响。
(10)经营业绩下滑风险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825.97万元及5,708.34万元。
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了2.11%,基本保持稳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了2.34%,主要原因系当年铜材、不锈钢、塑胶等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同时随着厂房及设备投入规模的扩大,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有所增加。
未来,若发行人主要材料采购价格继续上涨,或者固定费用、人力成本等支出持续上涨,将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复及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持续出现芯片短缺的现象,大宗材料价格上涨趋势明显,若相关因素的影响程度不断增强,或影响时间持续较长,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未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发行人存在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3-1-3-18(11)华为移动终端相关业务下滑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联创宏声、全成电子等客户销售的连接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华为耳机及耳机插口转换器,对伯恩光学等客户销售的精密机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华为P系列手机。
2020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制裁华为、限制对其的芯片供应后,华为手机等移动终端产品的销量快速下滑。
受其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华为移动终端相关业务的销售规模出现一定的下滑,其中华为耳机及耳机插口转换器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各期分别为7,602.73万元、6,781.91万元及1,727.20万元;华为P系列手机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各期分别为1,335.32万元、951.82万元及0万元。
4、内控风险(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石章琴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2.5550%的股份。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但若公司各组织机构不能有效行使职责,相关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规范、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2)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和客户范围将更加广泛,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增加。
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管理体制,但若经营规模扩大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不能满足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需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受到影响。
(3)外协供应商管理风险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将部分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进行加工的情形。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手机、可穿戴设备等行业知名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和交付及时性要求较高。
若公司不能很好地管控外协供应商的质量和交期,将影响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将产生不利影响。
3-1-3-195、财务风险(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发生无法收回的风险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亦相应增加。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行业的知名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运营能力和声誉,信用状况良好。
但若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或不能收回,从而增加公司资金成本、影响、拖累经营业绩。
(2)存货金额较大及跌价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03.24万元、13,412.96万元和17,236.8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0%、26.77%和35.92%。
如果未来市场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存货周转不畅,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将会产生存货积压和跌价的压力,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相关风险发行人于201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发行人子公司东台润田于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香港润田享受法团每年首个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的香港利得税收率优惠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额分别为285.26万元和182.86万元和310.22万元,占当期总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93%、2.76%和4.38%。
未来,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未来所得税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子公司将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遭受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出口收入3,935.98万元、5,406.85万元和6,116.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5、9.12%和10.18%,公司出口销售收入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
3-1-3-20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8.12万元、171.17万元和48.56万元,如果未来公司出口继续增加以及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加大,可能导致汇兑损益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5)短期偿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产能扩建、新建生产加工环节等需要,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投入等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购建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921.82万元、9,503.52万元和11,854.43万元。
由于非流动性资产投入金额较大,公司负债金额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偿债能力的指标如下: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0.910.850.72速动比率(倍)0.590.620.5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6.18%72.19%71.85%6、法律风险(1)资产权利受限风险公司存在通过向金融机构抵押不动产、缴纳保证金、质押动产等方式获得有关授信额度、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情况。
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26万平方米,抵押的房产面积为7.90万平方米,质押的应收票据为3,182.83万元。
如果发行人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产生经营困难,发行人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导致未能如期偿还借款,相关机构可能会要求借款项下的抵押人、质押人、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相关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存在被金融机构冻结或处置的风险,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公司的专利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专利授权123项,如果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权,则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1-3-217、募集资金使用风险(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经过专业机构的市场研究和可行性论证,预期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良好,但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进度、人员招聘、市场前景、市场开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公司“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3,651.05万元,每年新增折旧2,559.20万元。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逐步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公司产销规模呈增长趋势,“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新增产能预计可以得到合理消化。
但如果市场开拓不力,产能无法有效利用,则会造成资产的闲置,不仅无法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而且由于扩张带来的成本投入也会侵蚀公司原有的利润空间。
8、发行失败风险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5,5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67.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不超过20,667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具体情况如下: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数量:5,167.00万股3-1-3-22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深交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三、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一)保荐代表人情况保荐代表人:卞大勇保荐业务执业情况:曾参与了瑞玛工业(002976)、芯朋微(688508)等IPO项目的保荐承销工作。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蔡晓涛保荐业务执业情况:曾负责或参与了世嘉科技(002796)、瑞玛工业(002976)、莱克电气(603355)、禾盛新材(002290)、拓普集团(601689)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承销工作。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1、项目协办人:孙元皓,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项目组其他成员:黄萌,保荐业务执业情况:曾负责或参与了延华智能(002178)、澳洋顺昌(002245)、东山精密(002384)、天马精化(002453)、春兴精工(002547)、莱克电气(603355)、苏大维格(300331)、世嘉科技(002796)、苏州科达(603660)、3-1-3-23瑞玛工业(002976)、芯朋微(688508)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吴娇,保荐业务执业情况:曾参与了南京证券(601990)、东方盛虹(000301)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杨帆,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喆,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保荐人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1、保荐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保荐人及保荐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3、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未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4、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的情况(不包括商业银行正常开展业务等);5、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本保荐人承诺:3-1-3-24(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6、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3-25(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证券的发行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上市条件的说明(一)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依据《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新股条件:1、发行人系由捷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20年8月20日,捷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由捷皇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数,按比例折股,折股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折股余额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捷皇有限成立于2003年6月27日,持续经营时间至今已超过3年,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215Z001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日达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0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3-1-3-26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1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鸿日达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4、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5、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二)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5,5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67.003-1-3-27万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不超过20,6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5,5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67.00万股A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市值及财务指标的要求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创业板上市,发行人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一)款所规定的市值财务指标,即“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上市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近两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5,845.03万元和5,708.34万元,合计达到11,553.37万元,满足《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关于财务指标的相关规定,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事项安排(一)持续督导事项东吴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3-1-3-28事项安排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与发行人建立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关注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发行人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四)其他安排无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本保荐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发行人成长性良好,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在行业中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以下无正文)3-1-3-29(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项目协办人:孙元皓保荐代表人:卞大勇蔡晓涛内核负责人:杨淮保荐业务负责人:杨伟保荐机构总经理:薛臻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范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2、发行人的研发水平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4、主要财务指标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创新风险 2、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2)研发失败风险 (3)核心技术外泄风险 3、经营风险 (1)客户行业集中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4)环保风险 (5)下游手机行业产销规模下降的风险 (6)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 (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9)下游客户产品迭代对发行人收入稳定性带来的风险 (10)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11)华为移动终端相关业务下滑风险 4、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2)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3)外协供应商管理风险 5、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发生无法收回的风险 (2)存货金额较大及跌价风险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相关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5)短期偿债风险 6、法律风险 (1)资产权利受限风险 (2)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 7、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8、发行失败风险 二、发行人这次发行情况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项目协办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市值及财务指标的要求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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